2013年11月24日凌晨4時許,歐盟外交和安全政策高級代表阿什頓、六國外長及伊朗外長扎里夫共同出現在聯合國日內瓦辦事處所在地萬國宮,阿什頓宣佈六國與伊朗當天就解決伊核問題第一階段措施達成協議。
  協議主要內容包括:伊朗同意暫停生產豐度為5%以上的濃縮鈾,同時稀釋或轉化庫存的豐度為20%的濃縮鈾;在自2014年1月20日開始的6個月時間里,伊朗不新增豐度為3.5%的濃縮鈾庫存,不再興建額外的鈾濃縮設施,不新增離心機等;伊朗不再建設被懷疑可能生產武器級別鈈的阿拉克重水反應堆;伊朗核設施接受以往從未有過的國際監督;相關國家暫停對伊朗黃金、貴金屬、汽車等的部分進口限制;暫停對伊朗石油化工產品的部分出口限制。換句話說,就是伊朗同意在2014年1月20日開始的6個月內,凍結部分核計劃,以換取西方國家減輕製裁。
  由於協議的有效期只有6個月,各方必須在2014年7月20日之前就達成一項全面解決伊核問題的協議展開外交努力,否則伊核問題日內瓦協議奠定的合作基礎就可能喪失。不過,根據第一階段協議,如果談判各方一致同意的話,這份協議到期的最後期限最多可以延長半年。
  由於各方未能在7月20日前達成協議,各方決定將最後期限延長到11月24日,並爭取在此之前達成全面協議。 據央視
  (原標題:為什麼11月24日是最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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