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報訊(記者 黎史翔)據路透社報道,雅芳中國公司近日承認在中國行賄,同意支付1.35億美元就相關民事和刑事指控達成和解。至此,發酵了多年的“雅芳行賄門”似乎告一段落。
  法晚記者根據公開報道盤點過去10餘年來的海外企業在華行賄案發現,在14起重大案件中,超過8成的外企行賄對象涉及中國政府官員。
  知名跨國訴訟律師郝俊波在接受法晚記者採訪時表示,中國完全可以依據美國《反海外腐敗法》和美國相關司法部門公佈的外企在華行賄的處理信息,循跡“倒查”幫助中國開展反腐行動。而美國權威反腐問題專家、佐治亞州立大學中國經濟政治研究中心政治系教授安德魯·魏德曼稱,中國也應構建成熟的舉報人體系,讓外企在華行賄“無處遁形”。
  案例盤點
  超8成涉及政府官員 外企行賄手段多樣
  在法晚記者統計的10餘年來外企在華行賄的14起案例中,其中高達12起的外企行賄對象為中國官員,這一比例高達85.7%。例如強生在華行賄案中,據媒體公開報道,2010年強生公司在一季報中曾透露:一些國家的司法部門也在積極尋求對強生涉案事件展開調查,公司方面正努力解決這些問題。2010年初,國家藥監局原副局長張敬禮涉案正是被曝與強生醫療器械有涉。
  法晚記者通過梳理髮現,外企在華行賄的手段可謂五花八門。例如據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的指控,雅芳曾向可幫助其獲得直銷經營許可、逃避罰款的中國官員行賄高達9600筆,總額165萬美元。甚至有媒體這樣統計,雅芳五年來,每天行賄5起。
  SEC對雅芳的指控中提到,2007年有一筆報銷單記錄了招待政府官員的娛樂消費8100美元。指控還稱,雅芳曾向中國官員提供網球賽門票,送禮種類還包括LV產品、Gucci包等。
  相比於雅芳,翻閱美國朗訊科技公司在華行賄的案例資料,其手段可謂有過之而無不及。據報道,朗訊在2000年至2003年間,曾安排近千人次的奢華旅游,耗資千萬美元。受邀者的美國之行,時間大多花在與參觀工廠或者培訓毫無關係的地點,例如夏威夷、拉斯韋加斯、迪斯尼樂園等地。
  而這些行賄,外企均“巧立名目”,通過虛報價格、假借第三方中介名義行賄等方式掩人耳目,試圖逃過監管的“法眼”。
  反腐效應
  公佈外企行賄信息美國調查成“免費外援”
  郝俊波在接受法晚記者採訪時表示,美國有《反海外腐敗法》,對美國企業在國外的行賄行為是要追究責任的,對中國反腐行動來說,這些法律的規定可以說是“配套”的。
  “這也是反腐的非常好的方法。這本身就等於美國方面在向我們提供一些反腐信息。”郝俊波說道。
  他表示,調查腐敗本身最大的困難就在於其隱秘性,行賄的人可能得到了好處就不再提了,而受賄的人更是不會對外公佈。這種比較難以掌握的信息,如果美國方面也在調查,就相當於在給中方調查機關提供信息,讓我們多了一個免費的“外援”。
  “美國對海外腐敗追查的比較嚴,一旦要處理的話,即使是主動認錯認罰,賠償數額也很高。”郝俊波說,我們可以利用美國的《反海外腐敗法》來助力反腐行動。因為很多外企的行賄對象都面向中國官員。從美方公開的信息裡面,中國的反腐可以“有跡可循”。
  郝俊波舉例說,“雅芳在美國承認了在華行賄行為,中國方面就完全可以對雅芳中國進行調查。雅芳向美國司法部承認的,或者說涉及的到底是什麼人,向什麼人行賄的,行賄的是哪些中國官員。中國方面可以直接讓雅芳中國的高管和有關人員配合調查。”
  郝俊波進一步指出,中國方面在“倒查”時,可以直接進行立案調查,揪出腐敗官員。
  企業認罰換“保密”中方仍需查具體信息
  魏德曼接受法晚記者採訪時表示,美國的《反海外腐敗法》已經實施逾30年,而且在過去十年來對美國企業在海外的腐敗行為採取了越來越積極的行動。這其中關於中國的有幾個非常成功的案例,這些案例都在美國證監會網站上公開。其中就包括了控制組件公司(CCI)和西門子公司。在這兩個典型案例中,中國檢察機關也同時追蹤了涉案的中國官員。
  魏德曼表示,假如一家美國公司被SEC發現行賄中國官員,而這種犯罪行為在中國發生,中國官方完全可以反過來起訴這家美國公司。一般而言,違反了美國《反海外腐敗法》的企業都會和SEC達成協議,並最終以支付罰款和解。
  魏德曼指出,SEC發佈的公告只會概述案件的大概情況,具體的詳細信息卻不會公開。此外,並不清楚中方是否能夠從美國政府獲得相關的信息。而企業與政府簽署和解協議本身就意味著從政府手中換取了對他們的指控信息的“保密協議”。因此需要中國的調查機關去確認是哪些中國官員接受了賄賂。
  加大力度
  涉事外企多在外受罰針對性法律亟待出台
  儘管外企在華行賄猖獗,但是值得註意的是,在14起案例中,除了葛蘭素史克受到了中國法律的製裁,其餘的案例均是在美國等地受到了懲戒。據新華網報道,國外司法部門發佈相關案件公告,調查並處罰後,在行賄行為的發生地中國,企業卻不需要為此擔責。
  專家認為,我國法律對商業賄賂並非“無律可循”,而是直接責任人不僅需要承擔刑事責任,還可以對公司或直接責任人並處罰金。面對在華行賄卻在美被罰的現象,監管部門必須明確亮劍,對商業賄賂持續加大打擊力度。
  郝俊波說,唯有建立更理性嚴密的反腐體系,才能遏制違規頻發,讓所有企業在透明開放的環境中公平競爭。同時我國也應出台一部專門的《反商業賄賂法》,讓“打虎拍蠅”在商業領域也持續發力。
  他山之石
  在美舉報賄賂行為
  可獲巨額獎勵
  除了官方展開調查外,民眾同樣可以向相關部門進行舉報,加大加快反腐力度。郝俊波告訴記者,在美國,一旦公司出現海外行賄的情況,他們一般都會積極配合,儘快認罰。因為這種行為很容易被舉報,而且一旦被舉報後果會更加嚴重。
  他表示,在美國有很成熟的舉報體系,如果向司法機關舉報的話,政府在保證舉報人安全的同時,還會對舉報者進行巨額的經濟獎勵。所以在美國有很多律師從事這一行業。郝俊波說,如果舉報的案例中,涉事公司被罰了1億美元,可能其中20%-30%的部分要分給舉報人。
  魏德曼則告訴法晚記者,如果舉報人遭到被舉報的企業雇主的報複,他們有權利起訴申請賠償。例如就在幾天前,美國一名舉報人舉報了一家抵押貸款公司的不當行為,最終該公司支付了罰款。而舉報人在向法院表明其所舉報的公司對其進行了報複後,舉報人最終從罰款中獲得了高達5700萬美元的獎勵和賠償。
  本版文/記者 黎史翔製圖/廖元  (原標題:倒查洋企行賄 打虎找外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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